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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网红遭“围杀”后骨灰被配阴婚,背后产业有多黑?

时间:2021-11-25 08:52:16       来源:钛媒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0月14日,患有抑郁的湖南株洲一位拥有80多万粉丝的时尚穿搭网红“罗小猫猫子”(下称“罗某”)在直播中拿出了兑了饮料的农药试图自杀,在一片“你快喝吧”、“瓶子里不会是尿吧”、“要喝就喝”的怂恿声中,罗某喝下农药,最终经抢救无效去世。

罗某死后,依然未能获得安宁,骨灰竟然被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调包配阴婚。目前,当地公安机关针对此事已立案侦查,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资料显示,配阴婚是指为死了的人找配偶,在我国北方一些省份流行。雷达财经在裁判文书网上以“阴婚”、“冥婚”为关键字搜索发现,因“配阴婚”引发了多起盗窃尸体、敲诈勒索、诈骗、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

对于配阴婚陋习,有媒体评论建议法律亮剑,加大惩处力度。

主播骨灰被掉包配了阴婚

罗某喝药自杀后,遗体在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火化。

11月23日,据新京报报道,罗某的骨灰被汶上县殡仪馆火化工掉包,用来给他人配阴婚。

调查发现,汶上县殡仪馆火化工邵某在收殓骨灰时借机掉包了罗某的骨灰,当地殡葬从业者张某负责寻找买家,雷某某负责运输骨灰,三者形成了一个“骨灰供应链”。

有知情者称,在汶上县,阴婚配成功可挣得5-7万元,因此部分殡葬从业者借此谋利。该事件中的张某在汶上县医院和殡仪馆均有殡葬店,比较熟知逝者情况。雷某某也是张某亲属,是私人灵车业务的司机。

据嫌疑人张某妻子介绍,罗某自杀后,有同行惦记用其骨灰配阴婚赚钱。此次,买家未相中骨灰,阴婚未配成功。罗某的家属告诉媒体,他们事发后曾通过监控视频了解到女儿骨灰被调包的过程,并向当地警方报案。

据了解,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针对此事立案侦查,3名嫌疑人因涉嫌盗窃骨灰罪被刑拘,并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罗某骨灰已被家属带回湖南下葬。

值得一提的是,张某妻子面对采访时表示,“(配阴婚)本来就是为了一点财”,“本来事儿不大,就这么点事儿,赶在风口浪尖上就成了事儿”。她认为丈夫之所以被抓,是因为“同行竞争”,别人“坑了他、告他”。

但实际上,配阴婚是一种被法律明令禁止、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配阴婚本身属封建迷信,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是如果为了配阴婚而盗窃尸体,则涉嫌侮辱、盗窃尸体。

鬼媒人、盗墓倒卖到不惜杀人

有资料显示,配阴婚系一种封建迷信的婚配方式,是指为死人找配偶的行为。旧时人们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昌盛,所以要替死者办阴婚,年轻女性的尸体、骨灰因此成为一种“商品”。

也有不少报道指出,配阴婚这一始于殷商时期的陋俗一度销声匿迹,然而时至今日,在中国民间某些地方却仍有市场。其中背后的利益推动无法忽略,一些省份冥婚花费动辄十几万,由此衍生出盗墓、倒卖、运输尸体等犯罪产业链。

以山西临汾市地区为例,中国新闻周刊的一篇调查显示,当地有专门从事阴婚媒人的“鬼媒人”职业,他们往返于各村之间搜集未婚死亡男女的信息,说媒成功后向两家收取钱财锦缎赖以为生。

文章称,到2010年时10万元是赔阴婚的起步价;到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2020年12月有媒体探访河北沧州阴婚市场,该市" 中介一条街 "不少婚介商户都能介绍配阴婚。据中介介绍,刚出事的有的得10来万,已经埋了的4、5万。

山西临汾市某县村民胡青花,为已经去世3年的儿子举办阴婚,花费18万元买了具“新鲜”的女尸。仪式中,他将儿子的尸骨被重新挖掘了出来,“鬼媒人”用米和面将男孩尸骨的眼、耳、鼻、口塞满,根据习俗若不塞满对“后代”不好,之后将男孩尸骨和女孩的遗体合葬在男方家祖坟中。

随着社会发展,青年男女不正常死亡率已经大大降低,像胡青花这样直接在医院太平间买女尸已经很难满足旺盛的需求,由此滋生了盗尸利益链。

根据裁判文书中公布的案例,一些盗尸者成为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并从中牟利。一名山西运城的被告曾于2013、2014两年跨省盗取12具尸骨,除了将一具男尸带回焚烧,另外11具卖出后共得赃款3.3万元。他还有2个固定的“帮手”,每参与盗窃一具尸骨,分得赃款500元。

下岗职工刘国栋曾两度因盗窃、倒卖尸体入狱。2018年,他又从医院拉出一具女尸贩卖,买家发现尸体年龄与之前商定的不符,选择报警。刘国栋独身驾车前往山西临汾,将之前卖给他人的年轻女尸又买回,当场被抓获。后来警察发现,1年时间里他从河南的上线那里购买了22具女尸倒卖。

据中国检察网消息,近期陕西三名男子因为偷盗尸体给他人配阴婚被提起公诉。2021年4月份,延安市宝塔区的刘某(女)与郭甲闲谈中表示欲买具女尸给其去世的儿子配阴婚。为赚钱,郭甲与郭乙联系后,产生盗窃本村郭丙已故妻子尸骨的念头,并与刘某的老公武某商定一具女尸3万元,先给付定金5000元。后郭甲与郭乙、高某某合谋盗走尸骨并转交给武某,武某给付郭甲余款2.5万元。

除了盗尸这类骇人听闻的案件,在“供不应求”的女尸“市场”上,还有人因高额利润而将手伸向了活着的人。

甘肃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的文书显示,2016年3月,刑满出狱的马崇华获知陕西神木县村民刘某家需购买尸体配阴婚,后马崇华将目标锁定为庆阳市西峰区一名45岁的精神病女子,谎称介绍对象为由向其母亲付2000元“彩礼”后,将该女子带至一废弃窑洞注射镇静类药物致其死亡。随后,马崇华雇佣车辆将尸体运送至神木县刘某家中,出售后获利3.5万元。

2016年4月,马崇华以给自己介绍对象为由,用同样手法将一名51岁的精神病女子杀害,给两位介绍人分别支付了4500元、2000元报酬。后续准备将尸体4.2万元卖给陕西省榆林的陈某给其父配阴婚时,在运输途中被公安人员查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罪犯马崇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2021年2月8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故意杀人犯马崇华执行了死刑。

当地的一名办案民警称,马崇华涉嫌杀人卖尸的两起命案均与陕北当地配阴婚陋习背后的利益链密不可分。马崇华会付给家属2000到3000元彩礼钱把人带走,负责联系“目标”的中间人可以从中获利2000元左右;目标被杀死后,在陕北当地有专人负责联系“阴婚”买家,他们在交易成功后会得到5000元酬劳;负责运送尸体的司机也能从中分到5000元的车马费。

媒体:治阴婚沉疴需猛药

在人类社会飞速发展的当下,配阴婚这样的原始封建陋习还能“繁衍生息”,除了利益驱动,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人类学研究所副教授邓国基等人在《阴婚为何还有市场——来自社会人类学的考察》中提到,“中国人相信鬼魂跟活人一样有强烈的情感需求。在这信念下,鬼魂是具有强大能动性的生命体。如果活人想过平安健康的生活,我们就不能忽略鬼魂对于情感安慰的诉求。只要中国人还是认为亲属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阴婚那非现代的阴影就会缠绕中国的现代性。”

从事民俗研究的上海大学中文系副教授黄景春认为,“阴婚”起源于殷商时期,多是由于人们恐惧孤坟无法归葬祖茔会影响后代昌盛。

我国历史上最知名的阴婚案例,非曹操之子曹冲莫属。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卷20)记载,曹冲13岁时病逝,失去爱子的曹操悲痛欲绝,执意要给他配一桩阴婚。

起先找到大臣邴原的早亡女儿,但被对方回绝“合葬,非礼也。”之后,曹操又另外找了一位甄氏早死女子与曹冲合葬,几年后还把给曹冲弟弟的儿子曹琮过继给了他。

有民俗学者指出,古时人们举办阴婚更多是父母寄托哀思。但时至今日,人们信奉阴婚更多的源自对不安分厉鬼的恐惧和风水报应的笃定,认为如果不把死去的人安顿好,就会损伤活着的人的生活。

例如,家中十几年前夭折了一位孩子,后来几乎被淡忘。直到最近几年祸事不断、家人生病,后经风水先生指点,疑是孤魂作祟,开始考虑给现已“长大”的早逝孩子配个婚。

或者是有人家遇到逝去的亲人“托梦”,找风水先生“解梦”时,被指点具体的应对措施:“你家祖上有一座孤坟,先灵已经变成恶灵,需要配冥婚进行安抚。”

而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一些人对阴婚的态度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无形中助长了此种陋习。

除此之外,从一些判例中发现,法院认为配阴婚是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与此相关的利益或权利不被法律认可,但其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只有在涉嫌侮辱、盗窃尸体时,才则构成违法或者犯罪。

“很多时候配阴婚的尸体、骨灰都是偷来的,该行为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对于买主及牵线搭桥的‘鬼媒人’来说,如果知道尸体的来源有问题却依然购买、牵线搭桥也是构成犯罪的,盗窃的尸体也是一种赃物,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目前对于买主方、‘鬼媒人’的打击力度却很弱。”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教授表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彭新林也认为,对于单纯买卖尸体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在能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上法律规定不明确,已成为“配阴婚”陋习难除的客观原因。

对于配阴婚乱象,封面新闻评论称,封建流毒死灰复燃,说明这些人已经丧失了道德的底线和对生命的敬畏,漠视法律、有恃无恐,希望当地公安机关能彻查,最终让这些人得到严惩。只有法律亮剑,加大惩处力度,这些恶俗陋习才能被根除。治沉疴需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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