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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概股危机何解:应有条件允许PCAOB检查境内注册会计事务所

时间:2021-12-05 08:52:20       来源:钛媒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1年12月3日,中概股历史上的至暗时刻。

当地时间3日,受滴滴启动从纽交所退市工作的消息的影响,滴滴股价开盘大幅下挫22.18%。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2日修订了《外国公司问责法》中有关信息提交与披露的实施细则,形成了“最终计划”。

SEC的新规定明确了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如果其年报由外国的注册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而该会计事务所不接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检查或调查,则该上市公司将被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如果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被SEC认定为2021年12月31日结束的财年中的“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该上市公司将首先被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结束的财年的年报中满足SEC提出的信息提交和披露要求。

结合《外国公司问责法》,该新规定被市场解读为SEC将很快认定为其进行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事务所不接受PCAOB检查的外国上市公司,这些公司最多有三年时间满足新规定,否则SEC将有权将其强行退市。市场进一步解读,这些“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将大部分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即中概股。

多重因素叠加,当地时间12月3日,中概股股价普遍大幅下跌,成为受SEC新规定影响的股价下跌公司中的重灾区:

中概股隔夜跌幅排行(富途证券)

自从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草案,“接受PCAOB检查,否则可能会被SEC强行退市”就成了悬在中概股头上的一把剑。叠加其他不利因素,中概股股价开启了漫漫的下跌趋势。剔除掉惨烈的教育股,部分“知名”中概股从年初至今,股价经历了断崖式的下跌:

SEC新规定中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是要求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作为外国公司,如果其年报审计机构为在美国之外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该会计事务所必须接受PCAOB的检查或调查。

如果该会计事务所不接受PCAOB的检查或调查,该中国公司将很快会被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从而必须披露包括政府机构持有的股份比例、该中国企业是否由政府控股等信息。

中国大陆和香港到目前为止,尚未与PCAOB达成某种的合作协议,允许PCAOB对管辖区域内的从事中概股上市审计的注册会计事务所进行检查。市场看到留给有关方面达成一致的时间骤然变得有限,而被强制退市的后果显而易见,恐慌情绪瞬间弥漫了整个市场。

中概股将何去何从,众多代表中国新经济力量的在美上市企业能否避免被退市的厄运,牵动了无数人的心。不仅如此,此事如果不及时妥善解决,中国企业的美国上市之路将基本断绝,中国企业将与世界上最大最活跃的资本市场绝缘,美国资本市场也将失去体量可观、具有投资价值的代表中国新经济力量的上市公司标的,这种双输的局面是理性的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各方激烈反应中,最需要的是理性的思考和务实的行动。

以下转载的文章,发表于去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草案之后。作者除了对《外国公司问责法》和PCAOB检查中国境内注册会计事务所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而又易懂的分析,更是提出了有条件允许PCAOB检查中国境内注册会计事务所的建议。我们认为,这种建设性的分析和建议弥足可贵。我们建议投资界的同行们和所有关心关爱中国新经济发展的朋友们,拨冗阅读,也由此继续共同理性思考,共同为中国新经济产业和科技创新事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继续出谋献策。

以下内容源自:美国科律律师事务所,作者蔡华,香港、美国(加州)注册律师,科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本市场法律专家。

中概股危机何解:应有条件允许PCAOB检查境内注册会计事务所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名为《外国公司问责法》的草案,再次明确对在美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接受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检查。草案如果在众议院讨论通过,并由总统签署后将成为法律。根据草案,美国证监会将公示在美上市的、审计工作是由没有接受PCAOB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外国公司,并对这些公司适用更为严苛的披露要求。如果三年之内PCAOB不能对这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常规检查,所有这些上市公司都必须从美国退市。中国目前尚不允许PCAOB对在中国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

这个事情的影响有多大?2019年一共有17家在PCAOB注册的中国大陆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它们总共审计了188家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这些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达到19,0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019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3.4%。其中最大的10家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达到14,000亿美元。

PCAOB是什么机构,为什么美方坚持PCAOB必须对在PCAOB注册的境内境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PCAOB全称是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在经历了安然、世通等会计丑闻之后,美国出台了“萨班斯法案”,从多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作为措施之一,PCAOB在2002年成立,取代原来由美国CPA行使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职能。PCAOB的监管职能之一是检查和监督在PCAO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会计监管保护投资人利益。

为什么PCAOB要检查位于中国的、在PCAO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PCAOB全称是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在经历了安然、世通等会计丑闻之后,美国出台了“萨班斯法案”,从多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作为措施之一,PCAOB在2002年成立,取代原来由美国CPA行使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职能。PCAOB的监管职能之一是检查和监督在PCAO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会计监管保护投资人利益。

美国监管机构的逻辑是这样的:来美上市是自愿行为,无论是美国本土公司还是外国公司,都需要遵守美国关于上市公司的法律要求,其中包括定期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审计报告。根据萨班斯法案,在美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必须由在PCAO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在PCAO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论是美国还是外国会计事务所,都必须接受PCAOB监管,包括接受检查和监督,以评估会计师是否遵纪守法、是否符合会计师行为标准。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同时受所在国的会计师主管部门的监管,并且国家对他国监管机构(虽然PCAOB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府机构)在本地执法通常有严格限制,所以PCAOB在对美国之外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检查时,不可避免地需要取得所在国的协助与配合。

实际上,PCAOB推进这项监管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根据PCAOB在2015年6月30日的报告,PCAOB无法在12个国家和地区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常规检查,这些不愿意配合PCAOB执法的国家包括中国,也包括意大利、爱尔兰、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葡萄牙等。但更多的国家还是愿意配合,根据PCAOB的网站, PCAOB能够顺利在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对在PCAO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常规检查。

无论美国是否会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笔者认为,中国方面都应当考虑有条件地允许PCAOB对在中国境内的、在PCAOB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检查。理由如下:

首先,在平等互惠的前提下,允许PCAOB对境内相关会计事务所进行常规检查并不会侵犯“监管主权”。PCAOB需要对中国境内的相关会计事务所进行常规检查的根本原因是,中国企业自愿到美国上市、接受美国证券法律监管。而作为法律监管的一部分,审计工作需要由在PCAO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中国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自愿向PCAOB注册,接受其监督与检查也是应有之义。

中国的会计主管部门也可能会需要美国会计部门的协助,主要是两个方向。一是随着中国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业务,海外子公司也需要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将来中国会计管理部门也会需要在海外监管具有中国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另一个方向是,中国资本市场本身的国际化程度在加强,虽然现阶段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还基本都是中国企业,但假以时日,也会有国外企业到中国上市。要求这些到中国上市的外国企业遵守中国的监管规则,使用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接受中国会计监管机构的检查与监督,也会成为一个中国海外监管的需求。

PCAOB的网站上公布了PCAOB与其他国家对等机构签署的各种类型的谅解备忘录、公函互换,基本原则都是互信互助、在监管方面互相提供支持。虽然事实上,因为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多、美国公司去外国上市少,所以PCAOB在美国之外检查的情形远远多于外国会计师监管机构到美国检查的现实,但从原则上来说,在平等互惠基础上的会计监管协助与支持,不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是国际合作的体现。

其次,有条件的允许PCAOB对境内相关会计事务所进行常规审查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反对PCAOB对境内相关会计事务所进行常规审查的另一个理由是,向境外机构提供审计底稿可能会涉及泄露国家机密。这里面又有两层意思,一是不希望在美上市国有企业的审计底稿向境外机构提供,二是不愿意将国内企业的重要信息流到境外。

国家对于大型国企有更为严格的保密要求是完全合理的诉求,但是,国家作为“股东”的主张不应当与国家作为“监管者”的角色混淆。如果国家作为股东,不希望国有企业有过多的披露,不愿意受国外监管机构的审查,或者涉及特殊行业,有国家机密的考量,那么这些企业可以考虑回归香港或者国内资本市场,这样可以平衡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资本运作的目标。

在美国上市的第一家中国国企是1997年的中国电信(香港)有限公司。当时,推动国有企业在美国上市是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当初选择让国企在美国上市就意味着接受上市地的监管要求,包括按美国会计准则来准备财务报表,根据华尔街的规则来进行披露。23年过去,迄今为止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国企一共有14家,从数量上占美国上市中概股数量的7%,从市值总量上占38%。时过境迁。23年过后,香港和国内的资本市场已经比较成熟,虽然从前让国企去美国上市是一个正确的决定,现在也可以考虑让国企从美国退市回归。

但是,在美国上市的93%的中概股是非国有企业,而非国有企业选择了在美国上市,获得了国外投资人的投资,有义务和意愿遵守当地监管。如果国家作为股东,不希望有战略价值的国有企业受国外监管,可以考虑让国有企业从美国退市。但是,国家作为监管者应从平等互惠的角度与国外证券监管机构合作,考虑有条件的允许PCAOB对相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常规检查。

不愿意将国内企业的信息流到境外也不是反对PCAOB对境内相关会计事务所进行常规审查的理由。希望成为上市公司,和希望对财务数据和运营数据全方位保密,是两个相互冲突的目标。不管是在哪个地方上市,一旦选择让公司成为上市公司,不可避免的需要全面披露和持续披露财务、运营和股东信息。美国上市的披露要求并没有在整体上比在香港或者大陆上市更高。香港需要公布董事、高管和获得期权的员工的家庭地址,美国不需要。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不需要披露董事高管的个人薪酬,但香港需要披露上市公司董事的个人薪酬。香港上市对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也远高于美国。当然美国也有特别的披露和监管要求,比如禁止与美国列为敌对的国家从事特定交易、禁止借款给董事和个人。企业根据上市规则公开披露信息,这些信息当然就不是,也不能是国家秘密。业务中如果真正涉及国家秘密,那根据国家法律,这些信息也不应当透露给外部审计师,因此PCAOB对审计师的工作检查也不应当、也不会涉及国家秘密。

当然,如果中国政府对数据保密有特别要求,完全可以通过专门协议来处理。根据PCAOB的网站,德国、芬兰、英国等许多国家的会计监管部门与PACOB签订谅解备忘录的同时,也都有签订特别的数据保护协议,要求PCAOB承诺所获得数据只能用于会计监管用途,不得他用。

允许PCAOB对中国境内相关会计事务所进行常规审查,对中国经济以及国际关系利大于弊。如前所说,若草案通过,不允许PCAOB的常规检查可能会导致188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被迫离开美国资本市场,造成中美资本市场的完全脱钩,损害中国企业的形象,打击国际投资人对中国企业的信心。PCAOB对境内相关会计事务所的常规检查可以在平等互惠的前提下进行,中美双方可以在数据保护、在地监督方面约定合理的、符合双方利益的条件、程序与标准。事实上,中美两国过去在各个方面都有监管合作,没有理由会计监管会成为不能解决的问题。会计监管合作可以参考中美在其他领域的监管合作推进,也可以参考PCAOB与其他40多个国家的合作框架。

无庸讳言,中美关系处在一个非常紧张关键的时期。但与其他领域的争端相比,资本市场的争端应当更容易解决,因为它不是零和游戏,而是双方互利的关系。所以,中方可以考虑有条件地、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允许PCAOB检查境内注册会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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