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促销”“今日特价”“紧急通知”……一些网络弹窗广告十分“任性”:要么关闭标识近乎“隐身”,要么难以关闭强制用户浏览,还有某些弹窗广告,游走在“精准营销”和“精准骚扰”的边缘,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
我国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识,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要求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这意味着,某些难以一键关闭的网络弹窗广告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囿于取证难等原因,现实中配套执法并不相称,即便对违法弹窗广告依法作出处罚,现行处罚标准也往往太低,难以产生“以儆效尤”的惩戒效果。
要想有效治理“精准骚扰”式违法网络弹窗广告猖獗泛滥,须从多方面全面精准发力。在执法层面,市场监管执法部门须不断加强相应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在立法层面,要进一步考虑提高对这类违法弹窗广告的处罚力度,不仅要大幅提高罚款标准,还应适当增加处罚种类;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网络经营者,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更严厉的处罚。同时,用户也要敢于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投诉检举这些违法广告。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