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之间的专利侵权案,再度引发市场关注。
12月8日,宁波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两例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格力电器赔偿奥克斯合计约1.67亿元。
对此,格力电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案件仅是一审,格力已经提起上诉。而奥克斯相关人士则对媒体表示,公司无回应计划,未来会专注主业。
二级市场上,自去年12月初高点66.79元/股以来,格力电器股价已持续调整了一年,期间累计跌幅达到44%,市值蒸发近2000亿元。
双方此前已多次交手,奥克斯空调赔了近5000万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宁波中院”)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起诉格力电器及甬格公司等两例侵犯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格力电器需要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
判决书显示,两份判决书均围绕一项名称为“压缩机”的涉案专利展开,原告均为奥克斯空调。该专利的专利号为ZL00811303.3,申请日为2000年8月11日,原专利权人为东芝开利空调系统株式会社。2018年,东芝将该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奥克斯空调,并将针对转让前发生的第三方侵权行为追究侵权责任并获取损害赔偿的权利一并转让。
原告奥克斯空调称,格力电器使用上述专利制造侵权产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甬格公司等作为销售方,应当承担下架电商产品、承担诉讼费用等责任。
宁波中院于2019年1月受理上述案件后,被告格力电器曾提出管辖权异议,在被宁波中院裁定驳回后,格力电器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再次被驳回、维持原裁定。
此外,格力电器曾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涉案专利作出无效宣告。202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发文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
宁波中院于2021年7月19日和2021年10月15日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最终,宁波中院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要求10的保护范围;根据司法鉴定、专利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格力的现有技术抗辩请求不成立;根据“侵权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额*侵权产品合理利润率*专利对利润的合理贡献率”的计算公式、专家意见及相关法条,对原告就涉案专利相关的两个型号的空调产品所主张经济赔偿9600万元和706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这意味着,格力电器需要向奥克斯空调支付合计约1.67亿元的赔偿款。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2月8日,格力电器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目前案件仅仅是一审,经行业多位技术专家评估,格力电器使用的是现有技术,不侵犯该专利权。“目前我司已经就该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审判。”而同日,奥克斯空调方面则告诉南都记者:此事以判决为准。
对于格力电器而言,后续若不能举证该涉案专利无效,就要付出“1.67亿元”的赔偿。
而在此前,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的结怨已有多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关于专利权的诉讼最早在2015年12月,至今相关文书高达121篇。而天眼查司法风险信息显示,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有关专利权的诉讼有至少78件。此前多场官司,奥克斯空调累计被判赔偿格力电器近5000万。
2020年5月,格力电器和奥克斯之间结束了一个长达三年多的知识产权官司,格力电器获赔4000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家电领域判赔数额最高的生效判决,被不少网友称为“家电行业最贵侵权案”。
回溯来看,2017年1月25日,格力电器就宁波奥胜侵害专利权,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波奥胜停止产销相关产品,并赔偿4000万元。
格力电器称,其是ZL200820047012.X"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宁波奥胜存在重复恶意侵权行为。2018年4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宁波奥胜停止侵权等、赔偿4000万元。随后,奥胜公司不服此项判决,并提出再审请求。2020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
市值一年蒸发近2000亿元,机构看好新能源领域布局自去年12月初高点66.79元/股以来,格力电器股价已持续调整了一年,尽管在此期间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了上百亿元股份,但让未能阻挡股价的下跌,1年期间累计跌幅达到44%,市值蒸发近2000亿元,跌幅位居家电板块第一。同期,老对手美的集团股价下跌20.6%。
业绩方面,2021年前三季度,格力电器实现营业收入1381.35亿元,同比增长9.73%,实现净利润156.45亿元,同比增长14.2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收470.83亿元,同比下降16.50%;净利润61.88亿元,同比下降15.66%。
虽然短期业绩承压,但不少机构对格力电器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表示看好。今年8月底,格力电器通过收购银隆新能源,进入新能源车电池领域,随后格力电器又拟30亿元控股A股上市公司盾安环境,完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布局。
11月16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拟21.90亿元受让A股上市公司盾安环境2.7亿股股份,每股受让价格为8.10元。同时,格力电器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盾安环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39亿股股票,非公开发行定价为5.81元/股,认购价款约8.10亿元。
格力电器表示,看好盾安环境作为全球制冷元器件行业龙头企业的产业价值,拟通过交易进一步提高公司空调上游核心零部件的竞争力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发挥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协同,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布局。
招商证券分析师陈东飞表示,新能源汽车领域是格力多元化拓展的方向之一,公司此前通过收购银隆新能源进入新能源车电池领域,控股盾安环境有助于格力完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布局。国泰君安家电团队也指出,格力电器完善空调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布局,有望提升长期竞争优势。
(APP编辑柳大方综合证券时报、北京商报、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