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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银四招聘季,公司也开始大换血,但并不是所有公司,都愿意为裁员支付合理的对价。
一毕业就入职到某知名母婴平台的姜珊,在被“友好”辞退时,Hr只字未提赔偿。
姜珊知道原因,“刚入职我就是Excel和会议工具人,有几次我操作不熟悉。还有一次触怒了创始人,我鼠标落在会议室,她在里面开会,当时年纪小不懂,就敲门进去拿,她直接对我发飙了。”
第一次被劝退没经验,也不知道要赔偿,再加上因为公司氛围,她待得也很不愉快,只想着赶紧逃离。
提供猎头服务的添才翰格CEOTiger告诉《财经故事荟》,在他十几年的从业经历中,被迫离职不给赔偿的事几乎天天都能听闻,针对基层员工,及中小企业更常见。“如果要淘汰掉某个人,一般直属经理会跟Hr部门协商,什么样的方式最节省成本,因为部门成本通常和经理业绩挂钩。”
其实姜珊的经历还算“和平”,一些更紧迫的手段如调岗、PUA、穿小鞋、冷暴力等,也屡见不鲜。
方宇在工作的第三年就遭遇职场PUA,他在北京某大型房地产公司负责营销,后转为运营岗。因为刚接触运营,工作成果不太如意,每次汇报,都被直属领导批评“经验不足,给团队拖后腿”,又不给改进建议。
每天打压成了常态,就算后来超预期完成了指标,方宇依然得不到认可。
最初,方宇并未意识到自己被PUA,整个人很不自信,所幸在朋友开解下,才看清了真相,旋即选择了离职。
姜珊和方宇的遭遇只是缩影,网络上被逼离职的爆料比比皆是,与公司的冲突中,打工人往往还是处于下风,他们能做的更多是诉诸网络,以求心理疏解:
“我们公司会逼迫孕妇离职,手段肆无忌惮。”
“先让你闲起来自己觉得没意思,看你没动静再给你好多工作压垮你,然后扣帽子说你能力不行,我有幸领教过。”
“除夕夜当天被辞退,理由是业务能力不行,但之前还安排了我过年值班,导致我没有提前买票,除夕夜抱着一堆私人物品挤地铁上,一个人在出租屋哭了一晚上。”
“今天刚跟公司谈判,领导竟然要动手打我,后来报警了才没动手,但是离职证明没拿到,我也不敢去公司拿了。”
《财经故事荟》找到四位有被逼离职经历的人,他们曾亲历过职场险恶,分享出来愿做他人之鉴。
哄骗、威胁、抢手机、报警,我快被逼出抑郁症了吴倩 29岁财务 入职快2年
被逼离职的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了,但吴倩仍有心理阴影,“偶尔回想起来,我还是又恨又难受,有时候还会流眼泪,哪怕现在的工作,各方面都比上一份好。”
吴倩的前公司是某二线城市一家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入职近两年,她一直担任财务。
公司找她约谈离职时,她刚结束了连续大半年的加班,系统上的累计加班时间高达286小时,“这就是卸磨杀驴”。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哄骗、威胁、抢手机、报警、冷暴力的戏码,在她身上轮番上阵。
最先出场的是人事经理,他在工作软件上催促着吴倩赶紧去会议室,吴倩表示先处理完手头紧急工作,但人事经理依然催促不停,这让吴倩意识到情况不太对,她做好了录音准备。
第一次约谈,氛围还算友好,人事经理表示要把她调到另一个部门,“那边一直招不到合适的人,希望你去帮个忙,而且工作量小很多”。
这让吴倩放松了警惕,连续的加班,已经让她身心俱疲,一个轻松的新岗位,很有吸引力,她主动配合了交接,甚至都忘了询问工资福利是否调整,“我当时不觉得公司有恶意。”
但交接速度太快了,上午谈话,下班前就要交接完毕,吴倩感到不对,“我明天还来,你怕什么?”
直属领导直接拉住吴倩不让离开,吴倩这才确定了公司的恶意,她果断拒绝调岗。
两人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吴倩才得以抽身回家。
第二天,人事经理开始威逼利诱,先礼:“你怎么又不愿意调岗了?担心工资吗?工资不会降的”,见吴倩不为所动。
后兵:“小姑娘你这种人我见多了,你不要以为你想闹,公司势力很大,某领导和某某局的领导关系很好,天天一起吃饭,你一个外地女孩子不要不知好歹”。
看吴倩软硬不吃,他摊摊手说,“你要是不想调就待着吧,反正公司是不存在开除这种东西的”。
吴倩拿起手机录像,人事经理便来抢手机,“他抢到我的手机跑到IT部,让同事解锁,但人家不想参与闹剧”。
双方你来我往,人事经理指责吴倩侵犯肖像权,吴倩反击他暴力抢手机。
僵持了两个小时后,人事经理报了警,打的却不是110,而是警局领导电话,还嘱咐对方“动静别闹太大,怕大领导知道”。
压力之下,吴倩只好当着警察面删除了视频录音,但悄悄备了份。
对于逼她离职的原因,吴倩曾经数次询问直属领导,后者却支支吾吾。
后来,有同事隐晦地告诉吴倩,这幕后的始作俑者是财务总监,“总监带了自己人来公司,几个月前叫我移交核心工作,我拒绝了。但是那段时间一直很忙,需要我加班所以没处理我,等到忙完时,就开始对付我了”,吴倩恍然大悟。
更让吴倩气愤的是,总监从不自己出面,碰到吴倩直接回避她的眼神,一切行动都靠部门人事经理这个得力助手,“人事经理向来拜高踩低,要是领导喜欢你,他就捧得不行,要是领导骂了你,他马上落井下石。平时我就讨厌他,他也讨厌我。”
总监回避,直属领导冷漠,人事经理落井下石,吴倩孤立无援。
但整场冲突中吴倩从未感到恐惧,“就是委屈,在工作没有出错的情况下,对我进行调岗,还抹杀我所有努力,说我不行又说不出哪里不行。委屈、难受、生气,睡不着觉,那段时间真的快有抑郁症了。”
那之后,公司知道吴倩是硬茬,不敢再约谈,也未再提调岗和交接,但是禁掉了她的门禁,拿走了电脑,任由吴倩空坐在工位玩手机。
这一招很毒,也是企业逼退员工的常见手段,明面上不触犯劳动法,只等着员工自己熬不住。
吴倩很无奈,“我咨询过律师,但公司没有公示,没有降薪,打卡、工资都没影响,完美避开了劳动法。”
可吴倩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她想要赔偿,更想要讨个公道。
工位旁同事来来往往,原本忙忙碌碌的她变得无事可做,他人异样的眼光和偶尔传来的叹息声,都让吴倩如坐针毡。偶有热心的同事看她可怜,会帮她开门和她约饭,但也没人敢在公司和她明目张胆交往。
被边缘化的吴倩,煎熬了个把月后,料定自己肯定拿不到赔偿了,她只能开始找工作,拿到理想Offer后,果断离职。
没成想,公司最后又恶心了她一把,扣了半个月工资,但吴倩已经不想计较了,“总经办领导说得对,如果再遇到这种事,我肯定不和它耗了,真的考验心态。”
如今的吴倩,对于那段经历仍然心有余悸。
以后我再也不会和公司透露备孕计划了张慧 28岁 运营 入职快1年
去年7月份,刚刚调岗不久的张慧,突然被直属领导约谈,一开口就问她什么时候离职,张慧毫无准备一脸懵。
当初入职时,公司反复确认生育意向,她毫不隐瞒,跟原领导说了后期有怀孕计划,这才埋下了隐患。
现任领导正是为此而来:“之前就听你们原领导说你打算7~8月份离职。”
张慧澄清:“我说的是打算怀孕,没说辞职。如果后期怀孕了身体可以承受就继续上班,如果真的承受不来,可能考虑离职”,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问,她来不及谨慎组织语言。
领导开始拿绩效说事:“原领导说你要离职我才要你,再说你平时表现也不突出,薪资也不低。”
她有点慌了。
领导继续施压:“干得好为啥原领导不挽留你?那就说明你干得不好才想换组,不然过来干啥呀?”
领导满脸笑嘻嘻地说着狠话,怼得张慧一愣一愣的。
她看了看手机,说8月底离职吧,领导紧追不舍“尽快吧尽快吧,快找工作吧。”
很快公司就安排她交接工作,只剩下帮同事打杂的活儿。
经此谈话后,张慧后悔了许久,“我太老实了,跟原领导报备了怀孕计划,现在悔断肠”,
如履薄冰的张慧思绪混乱,明知道公司逼退她没赔偿不合法,又担心人微言轻,找了仲裁会被公司穿小鞋。
她去网上发帖求助,竟引来了几百条留言,有同病相怜的,有胡乱支招让她赶紧怀孕的,但几乎清一色都鼓励她不要放弃赔偿,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张慧坚定了许多,后来直属领导、Hr、总监轮番谈话施压了4、5次,劝退原因都往绩效上扯,她都坚定立场,“我从没想过主动离职。首先,劳动合同并未说明绩效不达标就劝退,其次就算有这一点,也必须商量好赔偿才能解雇我。”
每次谈话她都做了录音,“正常上下班,上一天班给一天工资,只要我不着急,着急的就是领导”。
这更像是自我安慰,实际她很怕公司使手段。毕竟网络上有的公司连孕妇都敢逼,她心里没底,只能硬着头皮走一步看一步。
胶着了快1个月,公司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Hr表示可以赔偿0.5w,张慧的月薪8k多,这离“N+1”的法定赔偿金额近1.7w相差甚远,张慧断然不同意,“当初我坦坦荡荡说了怀孕计划,并未隐婚甚至隐孕,你们却以这个原因来逼迫我,我继续上班的话,后期可以领取2~3w的生育津贴,0.5w绝对不接受。”
最终,公司派出了原领导来协调,告诉她公司最多能赔偿1w,再多了估计要上法庭,而且法庭一时半会也解决不了。
这一次,张慧没熬得住“人情关”,原领导对她还算不错,张慧不想让他难堪,最终勉强接受了1万元的赔偿金,“我怕继续下去吃不了好果子。”
主管把工位搬到我身后,方便随时找茬田文文 28岁 行政前台入职9个月
田文文在广州一家大型写字楼物业公司做前台,去年年底,由于整个地产行业不景气,她也被公司优化了。彼时她刚入职9个月,工资5k,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公司理应赔偿一个月工资。
有此遭遇的不止她一个,有的同事试用期内被逼退,面谈时领导威胁“我有的是理由说你试用期过不了。”
被行政主管约谈时,田文文果断打开了录音,“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但亲耳听到被裁员,还是很崩溃,一直流眼泪。”
主管的说辞冠冕堂皇:“公司要优化,我们部门有指标,你是被优化的那个。”
田文文问:“这算是裁员吗?”
主管试图混淆概念:“也不算裁员,公司给你一个月时间找工作,这期间有面试你可以请假。”
田文文问赔偿金怎么算,主管软硬兼施,“你才入职半年多,赔偿也就一个月工资,而且和公司闹翻了,你的背调可能不好看。”
这是一种常见的劝退话术,打着为对方好的旗号行威胁之事,一部分员工会买账,毕竟前程比一个月工资更重要。
但田文文不买账,她觉得荒唐,“我一个前台还有什么背调?裁员是公司的问题,凭什么三言两语就打发我?”
她后来听说,有同事接受了一个月时间过渡找工作的条件,但每次出去面试都被催着回来干活,“幸亏我当时没答应。”
第二次约谈时,她坚持自己的诉求是赔偿,并问书面解雇通知书什么时候给到。
主管又说起了场面话,“公司只是计划协调你离职,并不是要辞退你,没有赔偿金的说法 。”
“既然是协调,那我不同意”,田文文不退步。
当天下午,主管就强制田文文更换工位,移交核心工作,理由是“我知道你心情不好,这周你就负责整理档案”。
虽然工作内容不同,但都是前台职责范围,田文文没有理由拒绝。
她尽力配合,却不知道公司的冷暴力才刚刚开始。
田文文被安排到一个共享工位,其他人来用电脑,她随时都要让出来。主管甚至把工位调到田文文身后,时刻盯着她找茬。
整个部门也都防着她,主管新建了部门微信群,还把田文文原来的电脑密码改了,怕她冲动之下删除资料。
临下班时,主管又跑来训斥她,“没下班就关电脑,不怕我算你早退吗?”,彼时,田文文只是去了趟洗手间,按公司规定,离开工位,必须关掉电脑屏幕。
她还被踢出了所有工作群,甚至还被移除了考勤打卡权限,在她前去质问时,Hr却声称是操作失误。
扑面而来的冷暴力,把田文文气得跑去厕所大哭。
大多数时候,她选择视而不见,恰逢年底工作不好找,她想熬到第二年的春招季。
但她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一个多月后,她就接受了公司的条件,“1月中旬离职,有面试机会可以请假”。
现在,田文文依然未找到合适工作。
一年两次被逼离职,是我活该吗?Linda 32岁 新媒体小编 入职1年多
一年中连续两次被逼离职,Linda对找工作都有阴影了,“事情过去半年了,但想起那种氛围仍然很压抑,遇到一次是倒霉,遇到两次是我活该吗?”
去年三月底,前前东家的CEO突然召集几十个员工加入新项目,并签署一份“奇怪”的协议,协议中除了规定新的分工外,还有些匪夷所思的条款,“签了以后护照要上交、不能找外籍配偶、海关会留下名字、不能去外资企业…”。
这些被选中的大多是中层以上、年纪40+的员工,Linda也被意外选中。
但Linda有亲人在国外,这些奇怪的条款可能有隐患,直觉告诉她不能签,会后她找到直属上级提出异议。
上级表示无解后,CEO亲自出马,两个人最终爆发了争吵。
CEO气势汹汹,“不高兴你就提离职吧。你不走直接开除你,到时候对你影响不好!”
Linda也不相让,“有错直接拿出证据开除我,不用坐这里谈。”
CEO轻蔑地表示,“有本事你录音啊。”
老板的有恃无恐,让Linda感到崩溃,接下来僵持的两天里,Linda连着失眠,“突然被逼离职,没有赔偿,也没有下一份工作。”
最初,她想争取赔偿,但在老板的强压下,她意识到大势已去,“公司根本不怕打官司,有的是时间拖,可我还要找下一份工作呢,死扛下去对我没好处。朋友也劝我走,别耗在这里。”
再加上溜须拍马的团队氛围,已让她厌倦,她也不愿再次周旋。
离职两个月后,她找到了心仪的新媒体新工作。结果试用期还没过,又接到了Hr和项目领导毫无预兆地约谈。
领导理直气壮,“你的作品浏览量不够,不达标,你可以重新找工作了。”
Linda回怼,“标准到底是什么?”
被冲撞的领导怒了,“你吃饭用碗需要标准么?这么多年做下来什么标准你自己没数吗?”
有了上一次的劝退经验,Linda一再坚持对方拿出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证据。
领导循循善诱,“赔点钱对你以后的背调影响不好。”
Linda很气愤,“我要的就是一个公道。”
这次,她决定死扛到底。
当天下班,下起了大雨,Linda冒雨赶到地铁站,想起连续两次的糟糕经历,她蹲在地铁里崩溃大哭。
没想到,第二天领导妥协了,主动说补偿一个礼拜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虽然比法律规定得少,但Linda不想纠缠了,“其实员工没那么多诉求,公司态度到了就可以了,而且经过这个事,就算留着也要被穿小鞋。”
她不认为这是个人对抗的胜利,“这取决于对面的人是谁,比如第一家公司的老板就太厉害,我实在说不过。”
如今工作难找,一年被辞退两次的Linda也失去了方向,转行又不知道做什么,躺平又没钱,陷入了纠结当中。
建 议鉴于企业和个人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我们没办法提供或抗争或妥协的标准建议,其中利弊只能各自权衡。
但至少典型的违法行为,打工人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调岗
恶意调岗属于违法,可以拒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调岗必须劳动者本人同意,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保留录音、聊天记录、调岗通知书等证据,主张赔偿。
但需要注意,若入职时所签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可以调岗或变动工作地点,那么法律上未必会支持劳动者。
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劝退
公司提出工作能力不行,是需要举证的。
北京高院曾判决过一案,公司举证“高某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补考后仍不合格”,法院认为“考核不合格不一定代表不能胜任工作,还要看考核制度是否合法合理”。
可见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也会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常见的末位淘汰制度未必合理合法,因为这样的考核标准过于单一,了解这一点,就不会轻易被公司震慑。
(姜珊、方宇、吴倩、张慧、田文文、Linda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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