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3月29日消息(李文朋)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给出了2022年能源工作的具体方针。
2022年要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推进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实现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44.1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
要发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工程、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能源新产业新模式,稳步推进结构转型,实现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要增强能源供应链弹性和韧性,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提升能源需求侧响应能力,着力提高质量效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能耗强度目标,并留有适当弹性。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
要深化国际交流和合作,推进高质量能源国际合作,加强能源科技攻关,加快能源系统数字化升级,推动完善能源创新支撑体系,实现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也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改善用能条件,实现能源服务水平的提高,并加强能源形势分析和需求预测,强化电力安全管控,加大能源监管力度,实现能源治理能力的增强。
关键词: 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工作指导 碳中和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