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上月发布了关于修订《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下简称“ESG指引”)以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拟在ESG报告新增多项强制性披露要求,共有8项比较重要的变更,总体显示出推动香港上市公司ESG报告合规披露标准进一步向财报看齐的趋势。
修订地方比如新指引要求主板发行人在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发布ESG报告,创业板(GEM)发行人在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发布ESG报告)。另如针对环境范畴的KPI,香港联交所建议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合规标准,一方面,要求披露针对环境类KPI所订立的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另一方面,要求针对温室气体排放的KPI披露范围1及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等。
在6月20日成都召开的ESG指引更新系列研讨会上,安永大中华区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唐嘉欣表示:“此次香港联交所对ESG指引的修订建议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推动ESG报告进一步向财报看齐;上市公司不应为了合规而合规,合规披露不是最终目标,更重要的是下功夫做好ESG的战略化、常态化、数字化管理,积极回应全球投资者对于ESG信息披露的实际需要,顺应资本市场的ESG投资趋势,从而真正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经修订的ESG指引若获准实施,预计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正式生效,届时整个港股市场的2000多家上市公司将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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