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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新航上市在即:1.88亿专利侵权案“旧伤”是否会复发?

时间:2022-03-22 18:21:17       来源:钛媒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家电池企业,能不能做起来,技术实力是根本。”

在 2021 年 11 月 17 日的中航锂电(现名中创新航)战略发布会中,中创新航董事长刘静瑜面对采访时谈到,没有技术,即使有钱进行扩产也没用。所以,只要企业的技术过关,产能就不会过剩。

然而,让刘静瑜引以为豪的技术战场,却遭遇侵权诉讼。

今年 3 月 11 日,港交所官网公布的中创新航招股书,首次披露了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电池专利纠纷的细节:

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侵权专利共计5项,索赔1.88亿元。

一边强调技术,一边被诉侵权,中创新航将面临怎样的挑战?

上市在即:招股书中披露侵权索赔1.88亿

彭博社3月9日消息,知情人士透露,中创新航计划最早于本周在香港提交首次公开募股(IPO)申请,计划筹集资金1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5亿元。

如果顺利,这有望成为今年迄今为止在港的最大IPO。该人士称,中创新航正与华泰证券就上市商议,IPO规模和时间节奏可能会改变。

3月11日,港交所公布中创新航招股书。

招股书的知识产权侵权申诉中称,2021年8月及10月,中创新航接到福州市中院通知,告知中创新航:宁德时代2021年7月和9月起诉其专利侵权,共涉及5项专利。

宁德时代要求法院判定: 

立即停止侵犯相关专利,停止制造、销售或许诺销售应用上述专利的相关产品,并赔偿包含专利费在内的1.85亿元,承担制止侵权产生的费用300万元,共计1.88亿元。

中创新航认为,该诉讼缺乏依据,正准备提出抗辩。

在招股书中,中创新航称,该诉讼不会对集团的整体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创新航已就5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无效,目前该申请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阅。

早在去年 11 月 17 日的中创新航战略发布会后,董事长刘静瑜受访时回复了专利侵权一事。

但因为当时已经启动上市计划,刘静瑜在打太极。

刘静瑜首先否认中航锂电存在恶意侵权的动机,称因有保密要求,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直接避开侵权一事,刘静瑜将话题引入称赞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之上:他的格局不会小,一定有他了不得的才能。

刘静瑜声称,在她的字典里,没有与同行竞争的概念,“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还是在于自己。市场一直在那里,谁能够把市场做大做好,要凭实力。”

那么,所谓的专利侵权,到底是怎么回事?

5项专利侵权:中创新航证明没有侵权“比较悬”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电池专利纠纷,共有5项专利,专利号分别是: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第201520401861.0号、第201521112402.7号和中国专利第201810696957.2号、第201810039458.6号、第201910295365.4号。

五项专利,两项为实用专利,其余三项为专利;两项有效期10年,其余三项有效期20年。

第一项专利申请号为201520401861.0,申请日为2015年6月11日,2015年9月获批,有效期至2025年6月,有效期10年。

当动力电池过量充电时,电解液分解会使电池内部产生过量热能,造成电池起火或者爆炸。

因此,在热失控前,需要借助于一个外短路结构切断动力电池的主回路中的保险丝结构,阻止继续充电。

该外短路结构过流能力比保险丝强,还不能先于保险丝熔断。这项发明是为了解决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和翻转片容易熔断的问题。

第二项专利申请号为201521112402.7,申请日为2015年12月29日, 2016年5月获批,有效期至2025年12月,有效期10年,名称为防爆装置。

锂离子电池内装有大量的化学物质,充放电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混合气体,使得电池内部不断积聚压力,若压力未及时被释放,会导致电池爆炸。

为防止电池爆炸,最为常见的措施是在电池顶盖上设置安全保护装置。但常见的安全保护装置因为电池顶盖强度差易变形,加工时工艺要求高。

这项发明提供的防爆装置,能够增强电池顶盖的强度,降低加工度要求。

第三项专利申请号为201810696957.2,申请日为2018年6月29日,申请公布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2019年4月获批,有效期至2038年6月,有效期20年,名为“正极极片及电池”。

电池循环过程中容易出现鼓胀,存在安全隐患,恶化电池性能。这项发明提供了具有较小膨胀及优异动力学性能的正极极片。

第四项专利申请号为201810039458.6,申请日为2018年1月16日,申请公布日为2018年7月6日,2020年9月获批,有效期至2038年1月,有效期20年,名称为“集流构件和电池”。

锂离子电池集流构件与极耳此前是焊接装配的,即将集流构件弯折,从而减少其占用的内部空间,提升能量密度。但是,集流构件弯折时,会产生变形并压向电极组件,损伤电极组件。宁德时代的这项发明,可以避免集流构件弯折时对电极组件的损伤。

第五项专利申请号201910295365.4,申请日为2018年4月28日,申请公布日为2019年7月12日,2020年8月获批,有效期至2038年4月,有效期20年,名称为“锂离子电池”。

电池充电速度是关键技术之一,而决定充电速度的关键是负极。该发明主要是提供了合理的极片设计,以达到快充效果。

一名曾在国内知名电池厂家技术部门任职的业内人士告诉《超源力》,目前,市场上有实用专利和发明专利之别,“简单说,含金量不一样”。

据其介绍,发明专利是以前没有重新发明,保护年限一般是20年。实用专利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做了微创新,技术含量比前者低,保护期限是10年。

“具体到上述5项专利,比如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和防爆装置,涉及工艺结构,不算发明专利,而是实用型专利。”上述人士介绍,涉及到材料配方内容,一般会申请发明专利。

厂家生产产品前,发现已被申请、且发布授权公告的专利,一般都会考虑规避。

“比如防爆阀,有的厂家做的像鱼骨头形状,有的做成开口类似于X形状,这种专利比较容易规避。”

上述人士指出,在电池生产领域,厂家正儿八经去申请授权专利的事情很少见。如果谈判的话,双方多以一件专利多少钱直接拿去使用,“比如说给100万或几百万授权,这么操作很多”。而不太会以专利涉及的生产单件数量计算费用,“评估很麻烦”。

出现诉讼时,厂家一般第一反应是如何应对,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如果走到应诉阶段,企业会争取专利授权;再不行,就是双方坐下来谈判赔偿问题。上述人士分析,企业会搞清楚原告的初衷是什么。

她认为,目前,诉讼可能有两个结果:

第一,中创新航找到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或者已做规避,“这一点目前看比较悬”;

第二,双方最终私下和解,协商赔偿费用。

上述人士告诉《超源力》,当初,中创新航电池杀入某些主机厂家较为匆忙,为了适配成熟车企,只能在电池上做改进,争取与此前采用的产品雷同或者相似,这就埋下了专利侵权风险。

现实隐忧:中创新航毛利率低、议价能力弱

上述人士告诉《超源力》,宁德时代最强的是它从上游材料到电池产线设备供应等整体布局,利用这样的优势推动自家产品迭代,“不然,它的产品报价比其他厂家高出10%还能被车企接受?”

“其实竞争是全方位的,牵一发动全身。”她指出,近两年,电池厂家纷纷宣布扩产,但落地速度较慢,就是因为设备供应商多首选供应宁德时代,导致其他电池企业设备供给不足,产能落地周期被拖延。

该人士还指出,动力电池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逐年下降,“目前也就宁德时代等少数几家挣钱”。 

企业年度财报显示,中创新航近3年的毛利率分别为5.20%、13.70%、5.50%。

中创新航是一个“追赶企业”,在对抗原材料上涨等因素方面能力有待观察。

招股书显示,因原材料成本上涨,中创新航毛利率下探。若原料价格再涨5%,即增加成本2.7亿元,中创新航去年的税前利润6300万元,将彻底变成负数。

为了打开市场,中创新航议价能力偏弱。

根据2021年营收和装机量比例测算,中创新航动力电池每瓦时价格0.65元,低于当年行业平均的0.84元,扣除其他因素外,每瓦时毛利润为0.03元。

一名投资者告诉《超源力》,中创新航此次赴港上市,主要是为了募集资金完成扩产计划,此时无法顾及上述问题。

据媒体披露,中创新航计划筹集资金15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95亿元。“对于一个估值600亿元的企业来说,这笔钱能解决一些扩产问题。”上述投资人士说。

中创新航最近几年一直在“追赶”。

中创新航前身是成立于2007年的天空能源,2009年公司重组更名为中航锂电,2010年四川成飞集成入主,将锂电池业务调整为主业。2017年,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三元锂电池受益,中航锂电主打的磷酸铁锂电池受挫,客户受到波及,技术路线未及时调整,装车量跌出前十。

2018年 7月20日,刘静瑜出任董事长,开始调整。她上任后将产能重点放在三元电池上。作为新手,中航锂电避开了高镍路线,选择了5系(NCM523)方向,打入市场。

其间,刘静瑜完成了公司的重组改制,中航锂电于2021年11月18日更为现名中创新航。刘静瑜解释称,股份制改造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上市。

刘静瑜后来总结,她上任后,公司经历了四个阶段:如何活下来、怎样一起往前走、跟伙伴们共创共赢,到了第四阶段就是“不能够犹抱琵琶半遮面,要敢于亮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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